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全国连锁合同》,特制订本章程,以便总部及各连锁店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繁荣现代婚介场经济,弘扬现代婚介文化,保持和发扬现代婚介、文化、信誉,增强总部和各连锁店的规模效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第二条 原则:加盟者以自己注册商标或以牵手的商标均可。
第三条 可全面加盟或牵手加盟均可。
第四条 接受总部的原则指导,维护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及连锁有限公司的统一形象。
第五条 连锁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宗旨:利用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的国内外知名度,运用“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独特的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先进的网络技术,经营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系列服务,赢得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经营范围:国内婚姻介绍、交友,心理咨询、公共关系咨询婚庆礼仪等服务。
第三章 连锁店资格及加盟程序
第八条、加盟店资格: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管理能力。
2、热爱婚介行业,具有创业热情。
3、接受总部的管理指导。
4、愿意参加各项培训,遵守各项管理法规。
5、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
6、有多年的婚介行业经验
第九条、加盟程序
一、申请加盟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或个人身份证(个人)复印件,个人简历。
2、当地同行业规模及服务价格表。
3、详细的资料,包括房屋照片、企业方位概略图。
4、介绍当地经济状况及民俗特点。
5、简单介绍当地类似的婚介行业经营状况和运作形式。
6、当地单身消费者群体的相识特点和恋爱习惯。
7、投资的最大金额是多少。
二、店址选择:总部将派专人赴申请加盟店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探讨合理位置。
三、开业培训: 区域对加盟者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加盟店主要技术人员应稳定并熟练使用牵手网系统。
四、开业准备:加盟者在开业前应做好开业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十条 机构设置
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牵手网)全国连锁有限公司连锁机构由总部和各直营店的区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组成。总部设在中国厦门。
一、总部机构设置:总经理室、 发展培训中心 、企业策划部 、开发经营部 、行业研究中心、征婚中心 、交友中心。
二、二级加盟机构设置:地区加盟商经理室、培训部 、开发经营部、征婚中收、交友中心。
三、加盟店机构设置: 征婚中心、交友中心、婚恋咨询,活动策划部。
第十一条 总部提供的服务:
1、先进的婚介行业管理模式
2、诚信的婚介服务体系
3、活动的策划
4、广告的策划
5、会员资源的共享
6、入会咨询的技巧
7、建立先进的网络系统
8、开业前的筹备与策划
9、协助解决营业中遇到的困难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为了维护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全国连锁有限公司的声誉,保持传统正宗的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的风格,树立统一良好的企业形象,总部对各加盟店实行标准化、专业化、程序化的统一管理第十四条"十个"统一。
1、统一的店面牌匾、标志。
2、统一的服务内容流程
3、统一的广告宣传形式。
4、统一的服装、灯箱、员工服务卡。(同一公司内)
5、统一的装修风格。 6、统—的桌椅、办公用品。(同一公司内)
7、统一的服务规范。
8、统一的员工培训。
9、统一的企业文化。
10、统一的经营理念。
第十三条 总部在以下方面对加盟店进行经营管理指导
1、加盟区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2、服务流程及技术标准。
3、活动宣传。
4、经营分析。
5、服务质量。
6、其它事宜。
第十四条 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总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总部能及时掌握各
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并予以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
1、营业收入(分类)。
2、广告及促销活动。
3、遇到的困难。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前总部将进行开业指导。
第六章 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 加盟店开业前由培训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
第七章 会议
第十七条 总部每年8月1日召开一次由各加盟店经理参加的工作联谊会。
第十八条 总部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类竞赛与联谊活动。总部提前30天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通
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 区域加盟代理商的职能及加盟店的权力义务
第十九条 区域管理公司的职能
1、制定所代理地区的发展规划。
2、指定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负责所代理地区的发展。
4、负责代理地区的市场调查、形象管理、市场开发。
5、召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工作会议。
6、协调总部和各加盟店的关系。
第二十条 加盟店的权力
l、有权使用总部开发的网络系统、服务流程及其它经营管理方面的成果。
2、有对连锁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3、有要求总部对加盟店的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予以支持的权力。
4、有获得有关资料及其它信息的权力(专利技术除外。)
5、有参加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义务
l、遵守本章程及总部制定的各项规定。
2、执行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接受总部的指导。
3、及时向总部如实反映加盟店的经营情况,提供市场信息。
4、积极主动地搞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总部搞好统—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5、诚信服务 第九章 章程的生效及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主管部门和总部共同定立,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双方同意,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与连锁店加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注:本章程的所有解释权最终属于厦门牵手婚友联谊有限公司(牵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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